房子過戶給配偶完全免稅?小心房地合一稅與土增稅地雷!夫妻過戶節稅完全攻略
在婚姻存續期間,為了表達愛意或感謝,許多人會選擇將名下的房屋或土地過戶給配偶。大家常聽到「夫妻之間過戶免稅」,但夫妻過戶真的完全不用繳稅嗎?
答案是:當下看似省了稅,未來賣房時卻可能踩到數百萬元的「房地合一稅」巨大地雷!
夫妻過戶房屋:當下要繳哪些稅?(3 大稅種一次看)
過戶不動產給配偶時,稅法對不同稅種有截然不同的規定:
- 贈與稅(完全免稅)依《遺產及贈與稅法》第 20 條規定,配偶相互贈與之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,免徵贈與稅,且無金額上限。
- 契稅(必須繳納)依《契稅條例》,房屋所有權因贈與而移轉者,受贈人仍須依房屋評定現值繳納 6% 的契稅。
- 土地增值稅(延緩課稅,非真正免稅)依《土地稅法》第 28-2 條,配偶間贈與土地可以申請「不課徵」土地增值稅。但請注意,這是「延緩課稅」——未來這棟房子賣給第三人時,土增稅會從最原始取得的時間點開始累計計算!
最大稅務陷阱:離婚或未來賣房時的「房地合一稅 2.0」
很多夫妻在過戶時只注意到當下免贈與稅,卻忽視了未來賣房時的所得稅問題。在房地合一稅 2.0 新制下,出售「受贈取得」的不動產,計稅邏輯如下:
1. 取得成本(最大地雷!)
如果是「受贈取得」的房子,國稅局認定您的取得成本是「贈與當時的房屋評定現值及土地公告現值」,而不是當初買房的市場市價。
- 舉例說明:丈夫當初花 1200 萬買房,過戶給妻子時「公告現值」只有 500 萬。未來妻子以 2,200 萬賣出時,國稅局會認定獲利是 $2,200萬 – 500萬 = 1,700萬元!這將導致極為驚人的房地合一稅。
2. 持有期間(可合併計算)
好消息是,出售配偶贈與的不動產時,持有年限可以回溯合併計算配偶原始取得的時間。持有時間越長,適用稅率越低(例如滿 5 年稅率降至 20%,符合自用條件滿 6 年可享 400 萬免稅額與 10% 優惠稅率)。
地政士 vs 會計師:過戶前該找誰?
一般房屋過戶流程通常由地政士(代書)協助執行送件,但在決定動手過戶前,建議先由會計師進行全盤的稅務試算:
- 地政士(代書):幫您合法且順利地完成地政機關的產權過戶與登記手續。
- 會計師:在過戶前為您精算未來 5-10 年的房地合一稅、綜合所得稅與資產傳承總稅負,比較「直接贈與 vs 買賣 vs 繼承」哪種架構最省稅。
